案例:某商貿公司,成立后,由于種種原因,并無實際業務發生,也未設置相應的財務賬簿,公司財務認為:因為公司沒有任何業務,所以沒有必要設置賬簿。每月只是做些基本的費用流水賬,稅務都是零申報。
疑問
無實際業務也未建賬的企業,會受到處罰么?會受到哪個部門的處罰?
現實
不管是金稅三期上線前,還是上線后,稅務零申報的企業常常會首先受到稅局的關注。稅務機關專項檢查組檢查到此企業時,依據《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者發生納稅義務之日起15日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賬簿。”以及《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條第六十條 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或者注銷登記的;
(二)未按照規定設置、保管賬簿或者保管記賬憑證和有關資料的;
(三)未按照規定將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件報送稅務機關備查的;
(四)未按照規定將其全部銀行賬號向稅務機關報告的;
(五)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或者損毀或者擅自改動稅控裝置的。
追問
小小的財務人員,遇到這樣的企業,心里該是有多么的無助啊?沒有賬簿和原始憑證,一切都看似無從下手,該怎么處理呢?
解決方案
在企業財務管理工作中,會計做賬工作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企業的良好發展離不開會計人員提供正確的財務分析和會計依據,而記賬工作就是財務分析最基礎的一環。
會計人員均應根據核算工作的需要設置應用賬簿,即平常所說的“建賬”。實務中,會計人常常會遇到年中建賬的操作,比如說,新入職到一家企業,該企業以前未建立賬簿或賬務混亂,或者是企業新更換了財務軟件,需要根據以前的歷史數據新建賬套。
年中建賬的賬套日期選擇,還是挺有學問的:如果從本年1月開始年初建賬,則需要補做1月至當前月份的所有憑證,工作量十分巨大;如果選擇從當月開始建賬,就只需要做“年中建賬”的操作,盤點確認當月月初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等數據,然后直接從當月發生的業務開始編制憑證。
下面就以企業在年度中間月份,例如10月,建立賬套為例,詳細說明。
在財務電算化已經普及的今天,財務人只需要根據財務軟件的初始化步驟,設置單位信息、會計制度、科目信息、選定核算方式、錄入相應數據,即可由軟件自動生成建賬所需的日記賬、總賬、明細賬等。
年中建賬,關鍵在于盤點和對賬,需要獲取建賬時(10月)的初始數據。
可以以資產負債表的順序,將所有科目的余額盤點入賬(10月份的期初數據)。 按表中項目核實資產負債額,具體如下:
1、現金(以出納的庫存現金為準)
2、銀行存款(以銀行對賬單為準,確認當前的余額以及之前的累計發生數)
3、應收賬款、應付賬款(以客戶、供應商的對賬資料為準)
4、存貨,盤點倉庫、店鋪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確定存貨金額
5、固定資產盤點,確定固定資產金額(實際盤點數量,并估算出重置價值、已使用的年限等)
6、應交稅費、應付工資(實際數)
7、實收資本,(新公司法下,以實際到賬的股東投資款為準)
8、其他科目,有數據的就填
9、這時出現負債表左右不平的現象,根據公式“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所有者權益-實收資本(股東多投入的資金暫掛其他應付款)=未分配利潤”推算出未分配利潤金額;將左右的差額計入“未分配利潤”項目中,意思是往年的盈利額或虧損額。
10、根據結果編制出資產負債表,并據此做第一號憑證;
11、啟用賬薄,將第一號憑證內容登記入賬。在賬薄日期欄填寫登記入賬的日期,摘要欄可寫“盤點建賬”。
★注意★
1、各盤點表應有盤點人、監盤人、負責人的簽字。
2、負債表后應附有各明細表,這樣明細賬才能登。
若有應稅收入、費用發生的,需要計算其本年累計發生數。因為建賬時需要初始設置。總之有發生的,就按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的項目來填列。
附往來判斷核對表樣式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