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1日,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文,主要內容就是擴大小微企業范圍,擴大范圍有什么用呢?正如標題,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哦!
看到這里,您是不是有這樣的疑問?
1、 這個政策,有地域限制嗎?
沒有,這個是全國性質的優惠政策。
2、 什么樣的人屬于小微企業?判斷標準是什么?我們是嗎?
與原來的判斷條件相比,只有這個條件(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提升到了100萬元)提升了額度,而且是符合條件的企業更多了,其他判斷條件不變。
主要判斷條件包括:從事的行業,是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工業企業以外),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3、 能享受到什么優惠?
白話一點就是:企業所得稅相當于稅率為:10%。
具體規定為: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0萬元(含1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4、 這個政策的優惠有期限嗎?
有,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5、 按照核定征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企業,是否能夠享受減半征稅政策?
只要是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不區分企業所得稅的征收方式,均可以享受“10%”優惠稅率,無論是按核定稅率,還是按核定稅額,兩種征收方式都可以享受減半征稅政策;但是,按核定稅額的方式,北京還需要再由企業方提出申請,稅局方履行審核程序,審核通過后才能享受哦!其他地區可能不一,可以咨詢當地稅局;按核定稅率方式的,在填制申報表時,填寫相關信息即可。
7、 企業享受減半征稅政策,需要履行什么程序?
需要會計自行完成兩件事情哦!
7.1納稅申報時,填寫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申報表
7.2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3號的規定歸集和留存相關資料備查
7.3如果是核定稅額征收,北京還需要再由企業方提出申請,稅局方履行審核程序,審核通過后才能享受,其他地區可能不一,可以咨詢當地稅局
8、 《公告》(點擊查看原文)實施后,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2018年度第一季度預繳時,應享受未享受“10%”優惠稅率而多預繳的企業所得稅如何處理?
關鍵詞:抵減。看到這個,明白了吧!以后再有應該預繳的,不用交了,先抵減之前已交的,不足抵減再補交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