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個人所得稅六項專項附加扣除正式實施,不少納稅人已經享受到了稅改紅利。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按“月”還是按“年”計算?今天,就和您一起來盤點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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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4類專項附加扣除,都是以“月”為開頭,以“月”為結尾:
學前教育階段,為子女年滿3周歲當月至小學入學前一月。學歷教育,為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入學的當月至全日制學歷教育結束的當月。
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入學的當月至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結束的當月,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48個月。
為貸款合同約定開始還款的當月至貸款全部歸還或貸款合同終止的當月,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0個月。
為租賃合同(協議)約定的房屋租賃期開始的當月至租賃期結束的當月。
按“年”計算:2類
1.繼續教育
2.大病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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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1類第一年按“月”,以后年度按“年”:
為被贍養人年滿60周歲的當月至贍養義務終止的年末。